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城区腌腊制品熏制的温馨提示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规范腌腊制品熏制行为,方便广大市民群众进行腌腊制品熏制,营造秩序规范、空气清新、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温馨提示广大市民朋友不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可燃物堆垛等重点危险区域周边熏制,不随意搭建熏制点侵占消防车道、安全通道、疏散出口,保护好生命财产安全。
二、城区统一规划设置了3处“一体化环保熏制点”,投放6台无烟环保熏制设备,保宁、沙溪片区3台、七里片区2台、江南片区1台,免费供市民使用;有熏制需求的市民请前往集中熏制点进行熏制,熏制燃料请自行携带。
集中熏制点位设置如下:
保宁、沙溪片区:蟠龙路横街(精神卫生中心斜对面街道)
七里片区:长安东路6号(长安垃圾中转站对面)
江南片区:刘家沟桃花山路口
三、集中熏制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至2024年2月5日,每日8时到17时。
请广大市民朋友响应号召,让我们携起手来,坚持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守护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人民更幸福的美好家园。
咨询电话: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0817—6263949、6261116。
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