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2023年度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双试点”建议名单公布 阆中市 入选县域试点单位 根据《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双试点”总体方案》《四川省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双试点”遴选及考核办法(试行)》,省委宣传部、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牵头,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双试点”遴选工作,通过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评估和陈述环节,经四川省实施财政支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县域试点和特色区域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审核,形成2023年度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双试点”建议名单。现将建议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至11月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署名来信(邮戳时间须在公示期内)等形式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信息和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对匿名方式或公示期后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四川省实施财政支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县域试点和特色区域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 系 人:李永春 联系方式:028—63093394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16号 邮政编码:610031
一、县域试点单位(7个) 南充市阆中市 甘孜州稻城县 二、特色区域试点单位(15个) 乐山市夹江县马边纸文化连片区域 雅安市汉源县花海果乡古建筑群连片区域 三、县域试点提名单位(10个) 巴中市通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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