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阆中籍王某某、许某某2人承包西安某建材公司车间工艺流程劳务,后雇佣达州籍的陈某、刘某等3人从事制砖原材料的破碎、修理等工作。工作完成后,王某某、许某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拒支付陈某、刘某等3人的工资10000余元。王某某、许某某向陈某、刘某等3人出具欠条,并约定还款期限。逾期后在多次催收无果,王某某、许某某不知去向。
2023年1月3日,陈某、刘某等3人来到阆中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申请人称王某某、许某某是阆中人,如果我们要不到工资,我们将到相关部门去信访。 援助中心高度重视该案件,立即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案件及家庭情况,并同时安抚当事人。了解得知陈某等人现住达州市,陈某为视力残疾人,其妻子系一级精神残疾人,家庭贫困,属于农村低保人员。该案申请人家庭情况特殊,且时值“大运会”召开在即,便立即将案件指派到城区法律服务所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密切配合协调办理该案。 通过多方联系到王某某、许某某,并进行法律宣传、政策讲解,分析案件情况和法律后果等工作,后在法律援助中心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某、许某某并当场履行了义务。一起欠薪引发信访稳定的案件通过多方合作得到圆满解决,充分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平安阆中建设提供司法行政力量。 来源:市法律援助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