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钓, 是一种传统而又时尚的休闲方式, 近年来,随着垂钓人数的增加, 违规垂钓行为也屡见不鲜, 如何规范和管理垂钓活动, 也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7月11日晚,由市公安局森食药环知侦查大队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嘉陵江阆中段违规垂钓行为进行了巡河检查。 当晚,执法组分两队对嘉陵江沙溪、保宁、七里段和嘉陵江河溪、七里、彭城、洪山段进行了巡查。在江南街道办事处张家濠渡船码头检查时,发现3人使用4根海竿挂真饵复钩钓具(钩尖数7个及以上),在嘉陵江中捕捞水产品,该钓具属于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禁用渔具,该案已由市森食药环知侦查大队立案侦查;在嘉陵江河溪、七里、彭城、洪山段巡查时,执法人员对使用多竿违规垂钓行为进行了政策宣传和法律法规知识普及。
民警提示: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不仅破坏水生态环境,还涉嫌非法捕捞罪,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抵制非法捕捞,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线索,携手保护嘉陵江自然生态环境。
目前禁渔期已经结束,并不代表市民可以随意垂钓,仍然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依规文明垂钓,严禁使用禁用渔具和禁用方法捕捞水产品,下一步,阆中市公安局将联合阆中市农业农村局加大巡查力度,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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