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同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23年4月上旬至2023年7月上旬,市委派出5个巡察组,对市委老干局、二龙镇等15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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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重点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 巡察期间,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设立意见箱、接访点,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同时对巡察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阆中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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