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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我国面临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为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从国家层面系统性地、全局性地作出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免费向群众提供,项目自2009年实施,服务内容从九类扩展到十二类。 该项目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论是城市或农村、户籍或非户籍的常住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国家免费提供,所需经费由政府承担。居民可前往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面向所有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服务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面向特定年龄、性别、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预防接种、孕产妇与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管理等。 面向疾病患者的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等。项目及内容:提供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项目及内容:预防接种管理、预防接种服务、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项目及内容:新生儿家庭访视和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项目及内容:孕早期 、孕中期和孕晚期健康管理、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 项目及内容:对辖区内65岁以上常住居民,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
项目及内容:辖区内35岁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检查发现、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健康体检。
项目及内容:对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患者信息管理、随访评估(每年至少4次)和分类干预、健康体检(每年1次)。
项目及内容:对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提供筛查及推介转诊、第一次入户随访、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结案评估。 项目及内容: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常住儿童,提供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儿童中医调养。
项目及内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相关信息报告及处理。
项目及内容: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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