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随着大量水生生物将陆续进入繁殖期,为有效保护嘉陵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从3月1日起至6月30日,南充市所有天然水域将禁止垂钓。 从3月1日起,南充各县(市、区)执法部门将对在天然水域垂钓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对于禁钓期内在天然水域垂钓,拒不改正的,将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凡阻碍、抗拒渔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繁殖期间部分鱼卵会附着在江面水草、枯枝上进行孵化,因此在禁钓期内,负责嘉陵江主城区段保洁的打捞公司将暂停对江面水草、枯枝进行打捞,暂时只打捞白色漂浮物等垃圾。 据介绍,从7月1日起恢复可在天然水域垂钓后,也只能在仪陇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李家河鲫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构溪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肖水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南部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南充段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之外区域进行垂钓,并遵守“一人一杆一线”、“最多两钩尖”,且每人每天留取的钓获物总量不得超过2.5千克。另,列入《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种类不纳入钓获物管理。 来源:南充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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