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日至2月10日(上午8:50-11:40;下午14:30—17:40)。
2.报名地点: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警务辅助中心507办公室,不接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
3.报名资料:
(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底色为蓝色);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籍复印件(户主同本人)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高中学历退役士兵不需提供《备案表》);
(5)银行部门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需工作日到银行办理);
(6)退役士兵需携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有专业证书的需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常识、文字写作能力。
2.心理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与笔试同时进行,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面试。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反应及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4.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毒检
对通过笔试、心理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的人员进行现场毒检,检验结果为阳性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四)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五)政审
由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对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聘用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