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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领对象: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申领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从申领之月起计算。(四)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315.2元)。(五)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六)办理方式: 1.线下办理:失业保险参保地就业服务管理局;2.线上办理:登录“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微申报失业服务失业补助金申领。
(一)申领对象:对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2021年度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1个月以上失业保险费的企业。 (二)申领次数:每名毕业生或登记失业青年只能申领一次,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发放标准: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四)办理方式:1.线下办理:失业保险参保地就业服务管理局;2.线上办理: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scejy.sc91.org.cn/terminal/pc/index.html)法人服务一次性扩岗补助确认/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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