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天晚上跟朋友喝了几杯酒,第二天全然不知“酒劲”未消,依然开车上路。10月21日,阆中公安交警在早间例行巡检时,发现一辆轿车驾驶员行车轨迹可疑,并有意逃避检查,随拦停后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28mg/100ml,属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民警通过移动警务对陈某进行身份核实时发现,陈某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本次已是第三次“酒驾”被查。 经查询:2015年5月5日陈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在张飞大道被交警查获;2020年4月3日陈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在国道212线(七里大道)再次被交警查获;两次酒后驾驶机动车,陈某不仅未吸取教训,第三次因白天醉驾被当场查获。民警随后将陈某带至阆中市人民医院抽取血样。
陈某自称:自己开了间酒吧,20日晚上与朋友大概喝了10瓶啤酒,早上从阆天城开车去办事,没想到出门就被交警逮了个正着。目前,陈某已被立案调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旦被查处,即使通过考试恢复驾驶资格,“酒驾”违法行为信息会记录终生。法律对醉酒驾车的认定,并非以喝酒与驾车的间隔时间为依据,而是以酒精呼气测试和血液血醇浓度等检测结果为认定标准。为了他人及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大驾驶人应自觉拒绝酒驾,时刻牢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最终将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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