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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嘛?我不想起诉他,我们可是六十几年的邻居啊,可他……”,一位老人向保宁法庭母红英法官讲起了最近的烦心事。原来,刘老是土生土长的阆中城里人,现退休在家,觉得老宅破旧需要翻修,遂经相关部门批准动工修建。眼见就要搬进新屋,不料有天竟发现新院墙被人推倒,屋檐雨槽也被人砸烂,就连屋顶也被人锯断一块。提到房子遭人破坏,刘老十分激动,而这一切都指向他的邻居郑老。
作为片区法官,母红英主动把矛盾化解在诉前,她决定前往现场进行勘察。结果确如刘老所说,人为破坏的痕迹在翻新的房屋上显得尤为明显。带着疑问,母红英来到郑老家,提到刘老的房屋时,郑老有些委屈,他说“我找了他很多次,通过居委会调解也不下于二十回,他就是不露面”。在母红英的牵线下,二人一见面,各执一词,情绪激动,现场气氛剑拔弩张。
通过分别倾听双方对矛盾的起因和经过的陈述,经过仔细询问和耐心调解,郑老认可墙体破坏是自己所为,表示刘老修建新院墙占据了自家的土地,新修的屋顶占据了公共巷道,就连水槽都修在自家墙上,雨水会顺着墙流进家中,影响房屋正常使用。
“俗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邻里间和睦相处、守望相助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你们双方都是六十多年的邻居,不是亲戚更甚亲戚。更何况二老都知道六尺巷的历史佳话,让对方三尺又何妨?”。在母红英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耐心疏导劝说下,双方最终打开了心结。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保宁法庭作为家事法庭,始终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最大限度的把矛盾化解于萌芽、止于未诉,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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