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722|回复: 4

5月1日起,禁止出售!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135

回帖

4万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1130
发表于 2022-3-13 10: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布最新公告

自2022年5月1日起

《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其中提出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国家烟草专卖局称,近年来,由于存在监管空白,电子烟产业无序发展,一些产品存在烟碱(尼古丁,下同)含量不清、添加成分不明、烟油泄漏等问题,特别是部分经营者宣传误导消费者,诱导未成年人吸食,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管理办法》提出,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


禁止举办各种形式推介电子烟产品的展会、论坛、博览会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


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新华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1

主题

6316

回帖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14310
发表于 2022-3-13 10:46: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应该紧张出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大阆中网友
大阆中网友  发表于 2022-3-13 15:35:54 | 来自四川
支持严管!但是不支持搞一刀切,以保护青少年之名搞法律法规尺度层层加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1421

回帖

4262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262
发表于 2022-3-13 17:54: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应该全部禁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35

回帖

2483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2483
发表于 2022-3-13 21:15: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吸烟有害健康,应该禁止向青少年出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大阆中 ( 蜀ICP备2020031798号 )

川公网安备 51138102000094号

川公网安备 51138102000094号

GMT+8, 2026-1-14 21:41 , Processed in 0.086896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