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登录
1万
135
4万
网站编辑
今年3月1日起医保将迎来重要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起付标准由12600元调整为13921元
今年3月1日起
医保将迎来重要调整
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和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起付标准
由12600元调整为13921元
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南充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南充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起付标准的通知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第二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发〔2018〕23号)《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南充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南医保〔2021〕60号)规定及我市2021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决定将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起付标准由12600元调整为13921元。本《通知》自2022年3月1日开始实施。 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南充市财政局 2022年2月15日 来源:南充医疗保障
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南充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南充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起付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第二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发〔2018〕23号)《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南充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南医保〔2021〕60号)规定及我市2021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决定将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起付标准由12600元调整为13921元。
本《通知》自2022年3月1日开始实施。
2022年2月15日
来源:南充医疗保障
使用道具 举报
21
6316
论坛元老
115
1052
3410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手机版|小黑屋|大阆中 ( 蜀ICP备2020031798号 )
川公网安备 51138102000094号
GMT+8, 2025-8-8 11:37 , Processed in 0.094609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