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作为依法战疫。在扎实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面实行非接触式办案,创新推行专人受理、错峰交接、网络移交、合并送达等非常规办案方式,远程提讯、会见、出庭及开展刑事执行监督102件次,派员到市看守所进行全封闭驻所检察,依托12309线上平台受理群众来信来电41件次,确保各项检察工作不因疫情影响而停顿。
成立涉疫检察业务办理小组,会同相关部门发布依法打击涉疫犯罪通告,开展生鲜肉类食品安全、废弃口罩处置等涉疫公益诉讼监督20余次。
组建青年突击队、党员先锋队、帮村工作队,出动1700余人次参与联系社区和两个帮扶村防疫。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天府先锋”官方微信公众号转发。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与法院、公安、人行阆中支行会签《关于共同打击洗钱犯罪的工作意见》,审查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8人。制定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9条具体措施,走访部分重点企业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主动提供复工复产法律咨询服务,依法办理涉企案件23件。依法批捕起诉我市某国有企业员工盗窃公司财产案,监督侦查机关追加立案7人,批捕9人,结合办案向发案企业发出堵漏建制检察建议,促进发案企业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保护措施。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不批捕7人、不起诉4人,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监督公安机关撤案9件。奋力决战脱贫攻坚。审查起诉涉农扶贫领域犯罪21人,为11名贫困当事人提供国家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8.8万元,结合办案开展以案释法13次。我市某柑橘园业主致人轻伤涉案后,导致其产业园生产经营陷入停滞,我院综合考虑嫌疑人犯罪情节、认罪认罚态度、刑事和解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经公开听证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使园区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保障了当地80多名村民稳定就业。
全员动员、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顺利完成2个省定贫困村脱贫帮扶任务,被南充市委、市政府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帮扶单位”。积极投入创文创卫。坚决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员下沉包片社区开展创文创卫工作,协助整改各级暗访反馈和自行发现问题180余个,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创文创卫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标兵单位”,5名检察干警获得通报表彰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