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医疗保障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保服务事项入驻基层便民服务机构办理的通知》,明确在全省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站)和有条件的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设置医保服务窗口,2022年6月底前,完成全省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站、室)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入驻工作,广大群众在我省所有镇街、村社可以享受医保业务直接办理或代办服务。广大群众可以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服务窗口直接办理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和查询、异地就医备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补贴等至少16项医保业务。市(州)将根据村社服务能力,确定下放办理事项,选择设置医保服务窗口,安排专(兼)职人员直接为群众办理医保业务或安排村社代办人员负责为群众代办医保便民服务事项。医保服务事项下沉镇村办理后,实现了我省医保服务网络地域全覆盖,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必将极大地提升医保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