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3日 冬春季节历来是交通安全事故的高发易发期,每年12月也正是公安部、教育部等部门把握交通安全特点,开展警示宣传教育的重要节点,为了切实提升师生的交通法治意识、安全素养,让我们一起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以事故为警示、以案例为警戒,避免可能出现的危险,让出行更安全!1. 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 2. 不穿越、攀爬、倚坐道口护栏。 3. 不在马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 不在马路上打闹、玩耍。 5. 遵守交通规则,注意红绿灯信号,红灯停、绿灯行。 1. 乘车时要坐稳,系好安全带,不要在车上打闹,也不要随意走动,服从老师的管理。 2. 车辆行驶过程中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3. 不要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吃东西或喝饮料。避免行车中的颠簸和急刹车造成食物或饮料误入呼吸道。 4. 上下车一定要等司机把车停放在安全的地方,有序上下车,不要拥挤。 5. 避免任何高声的或破坏性行为,以免分散校车司机注意力。要有礼貌,尊重司机。 1. 未满12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车,未满16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电动自行车。 2. 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横穿马路要下车推行,骑车要集中注意力,要远离大型车辆转弯时内侧区域。 3. 不要骑车带人,不要追逐竞驶,不要脱手或手拿东西骑车,骑车时不要攀附其他车辆。 4. 横穿马路要下车推行 骑车过马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当横穿机动车道时,一定要下车推行通过。 5. 骑车要集中注意力,骑车接打电话、听音乐等会分散驾驶人注意力,影响对道路情况的观察和判断,遇到突发情况无法及时采取避让措施,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①要通过过街设施横过道路,优先选择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 ②不要因为“从众心理”、过度自信或着急上课等理由横穿马路。 ①道路不是绝对安全的,步行时不要有看手机、听音乐、看书等分心行为,要密切注意观察车辆的状态; ②过马路时要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过,并注意左右,观察来往车辆,在通过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避让转弯车辆。 ①出行时要选择正规营运车辆,检查车辆及驾驶人的营运资质; ②非营运车辆可能存在多种风险隐患,例如车辆安全性能不达标、未购买乘客交通安全保险等,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身安全没有保障。 ①日常出行、外出旅游或离校返校时要注意所乘车辆的核载人数、拒绝乘坐超员车辆; ②如果乘车后发现有超员情况要及时下车换乘其他车辆并拨打举报电话。 下车时用距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车门,上半身自然转动,视线随之移向后侧,然后将车门打开一条小缝,仔细观察确保安全后再下车。 ①骑乘电动自行车都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并系好帽带; ②骑行前检查头盔是否破损或变形,如损坏要及时更换。 ①骑行时要与大货车至少保持2米以上的横向距离; ②如果发现并行的大货车转弯,而横向距离不够时,要立即向远离车身方向逃离避险。 ①在雨雪天气驾驶机动车时,切忌猛踩刹车; ②在驾驶技能还不够熟练的情况下驾车突遇雨雪天气时,要适当提前降低车速。 ①饮酒后禁止驾驶机动车,即便是低酒精含量的鸡尾酒饮品; ②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饮酒后也不能驾驶。 ①无证驾驶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只要没拿到正式驾驶证,都不能驾驶机动车出行。驾驶摩托车也是同样道理; ②上路练车要在规定场地、使用规定车辆并在教练员的陪同下进行。 获得校车使用许可是载客车辆提供校车服务必具的法定要求,是校车区别于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间的界定。提供校车服务的业主或单位必须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幼儿)、家长、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等切实做到依法依规、知法守纪,增强交通安全法治意识,保障校车安全营运。特别要预防和杜绝将孩子遗留在校车上的极端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乘坐校车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小细节”关系“大安全” 时刻绷紧安全这根线 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珍爱生命 对自己负责 也是对家人、对社会负责! 愿我们每个人 都能开开心心出门 平平安安回家   
图文转自 | 四川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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