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上午9:00至2021年11月5日下午6:00止。报送邮箱为:121242855@qq.com。
1.资料报送。报考人员须提交下列资料扫描件,扫描资料时,仔细核实资料扫描是否完整、清晰。如果资料未传出、不清楚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1)《阆中市2021年面向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扫描件1份,由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2)有效的学历证、学位证、毕业证原件扫描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1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1份;
(4)个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片电子档1张;
(5)“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服务证书、考核表扫描件各1份;
2. 资格审查。主要采取线上审查方式,由共青团阆中市委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初审,阆中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3. 开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本次考核招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4. 领取准考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并报名成功者,在11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和资格审查时提交的资料(含原件)一并带齐,在市人社局6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606室)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考试
本次考核招聘只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面试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2.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本人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责任自负。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及排名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gzhong.gov.cn/)上公布。
(三)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
1. 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于体检前3天在阆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angzhong.gov.cn/)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3. 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通过加试确定)。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四)选岗
岗位选择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阆中市委共同组织实施,考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
(五)考察及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阆中市委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基层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和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gzhong.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节假日顺延),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查实后提出用人意见,再报送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