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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镇原东兴乡柏垭子村的村民陈某长期居住在异地,老家的住房因无人照管,在2006年之前自行垮塌并落荒。2018年,柏垭子村村委会为解决农户的出入通行,在硬化道路时将陈某的部分宅基地占用。现陈某希望叶落归根,回家安度晚年,申请重新在老家建房,因宅基地未落实,便多方诉求。 阆中司法局文成司法所在了解到陈某诉求后,高度重视,多次协同文成镇政府、国土所、村委会进行实地查看,并走访周围群众核实情况。在调查了解事情经过后,文成司法所于2021年10月14日组织镇、村相关部门对陈某宅基地建房问题进行了调解。 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着重对《土地管理法》《民法典》《阆中市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进行宣传解读,通过明法析理, 引导陈某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陈某最终同意由村委会协调在原宅基地上建房,自行承担建房费用。
近年来,文成司法所认真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农村矛盾纠纷中的便民利民作用,通过依法办事、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化解矛盾,消除积怨,维护稳定,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辖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来源:阆中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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